部长:王利东。
医疗设备部职责:
1. 贯彻落实医疗设备部14项制度,14项制度是设备部职责;
2.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全院医疗器械进行规范管理;
3. 对引进的医疗装备完成配置、验收、使用等申报工作,并取得相应许可资质;
4. 制定医疗器械质量和安全指标,对在用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
5.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全院计量器具、特种设备、射线机房等场所和装置的周期检定、检测和监测工作;
6. 对违反医疗设备部14项制度的行为和事件进行处罚和教育;
7. 根据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结果,配合集团采购部引进医疗设备,组织确定技术规格、参数和配置;
8. 完成一类设备安装、调试、保养及修理工作;(一类设备:电子仪器设备包括大中型设备。注:我院涉及一类设备主要有CT、X光机、呼吸睡眠、AB超、视野计、彩超、黑白超、运动平板、心电Holter、监护仪等,含与二、三类设备的重叠);
9. 完成二类设备安装、调试、保养及修理工作;(二类设备:计算机控制类设备。注:我院二类设备有超声工作站、CT工作站、数字胃肠工作站,视频脑电工作站、运动平板工作站、肺功能机工作站等,含与一、三类设备的重叠);
10. 完成三类设备安装、调试、保养及修理工作;(三类设备:管路、机械、泵类设备。注:我院涉及三类设备有高压氧舱及配套、机动门灭菌器及配套、透析机及水机、洗胃机、呼吸机等,含与一、二类设备的重叠);
11. 完成以上一、二、三类设备涉及的部分工程改造、机房改造等工作;
12. 配合协调完成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
完成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 客服部(医患关系办公室) 2018-05-23
-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8-05-23
- 医疗设备部 2018-05-23
- 感染管理办公室 2018-05-23
- 人力资源部 2018-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