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欣基金工程
陕 西 省 慈 善 协 会
文件
西 安 高 新 医 院
陕慈发(2010)9号
2010年“仁欣健康工程”资助贫困心脏病患者
手术实施办法
“仁欣健康工程”是一项资助贫困心脏病手术患者的慈善项目。2008年申华集团与陕西省慈善协会共同商定,由申华集团设立资金总额为一亿元的长期专项基金,简称陕西省仁欣健康慈善基金,决定每年用基金利息500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心脏病手术患者。非盈利性、三级甲等资质的西安高新医院被确定为“仁欣健康工程”手术的唯一承担医院。
“仁欣健康工程”实施两年来,已资助了陕西省内千余名贫困家庭心脏病患者,为使更多的贫困家庭心脏病患者得到资助,经同意并协商兄弟省及各地市慈善总会,2010年拟将基金资助地域扩大到西部临陕省(区),重点资助贫困地区的贫困家庭心脏病手术患者。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资助地域
陕西省,同时扩大至临陕其他省市的部分地区。
二、资助对象
1、城镇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以及低收入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患者。
2、农村低保户、贫困户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患者。
3、申华集团认为确有特殊情况应予资助的其他患者。
三、资助办法
1、凡心脏病适应症患者经推荐在西安高新医院实施手术,严格执行省市物价、卫生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享受该院优惠价格,按规定在所在地农合疗、医保报销,另由所设专项基金给予资助。
2、项目每年资助人数为1000例,其中陕西省为500例;外省市为500例。当年12月视项目进展可适当调整。
3、陕西省仍以地市为单位,资助手术患者每满25例时,其中全额资助1名特困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全额资助不含农合、医保应报销部分,下同)。全额资助患者应是16岁以下,单纯性室缺、房缺、动脉导管未闭的单一病种心脏病患者。单一病种患者由西安高新医院确定。资助办法仍按陕慈协函(2009)28号文件执行。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已确诊心脏病和需手术的患者,先由本人填写资助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二),当地村(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出具低保或贫困证明,县级慈善组织(或民政部门)签注推荐意见,再携带资助申请表、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或城镇医保证、城镇医保证、病历,到西安高新医院就诊。资助申请表在各市、县慈善总会或民政局免费领取、复印、下载均可。
2、陕西省内各县(区)组织病员达20人以上时,可联系西安高新医院,由该院派出医疗专家进行诊断和筛选。凡初步诊断符合资助条件的患者,经与项目办公室预约后即可携带上述证件到西安高新医院就诊。
3、西安高新医院负责在每周一13:30组织专家会诊,负责对已确定的资助对象进行术前诊断,确定手术治疗方案和相关费用,提出资助初步意见。
4、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对每个受助对象的资助金额进行核定,然后由西安高新医院通知受助患者。项目管理小组由陕西省慈善协会、申华集团、西安高新医院联合组成,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省慈协项目部。
五、资助费用拨付管理
1、“仁欣健康工程”资助资金,由陕西省慈善协会预拨西安高新医院。西安高新医院按照项目管理小组审批的名单及资助金额一般应在出院前通知受助患者。
2、受助患者接到领取资助款通知后,持本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由西安高新医院“仁欣健康工程”办公室工作人员带领在财务部指定窗口领取资助款。
仁欣健康工程
项目办公室电话:88333020
西安高新医院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16号
仁欣健康工程办公室地址: 西安高新医院外联部
注:1、资助申请表在各市、县级慈善协会或县级民政局免费申请领取或在西安高新医院网上下载。
2、资助申请表须加盖县级慈善协会或民政局公章方可生效。
3、受资助患者在入院前须将申请表交医院仁欣健康工程办公室,凡入院前无资助申请表,入院后不予补办不予资助。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