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为目的,我们郑重向社会公开做出以下承诺:
1、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无法拒绝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有关部门。
2、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器械、一次性卫生材料、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销人员的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3、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4、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5、根据病人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努力减轻病人医药费用负担。
6、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7、执行院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8、认真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为病人提供规范的门诊、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9、实行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意见箱及投诉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检查监督。
投诉电话:88332238、8833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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