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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03.2017

服药,想停就停吗?

来源: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   点击:3898     打印

    很多公众都知道药物长期服用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所以一些    患者在病症缓解后就骤然停止服药。但某些药物在长期服用时骤然停药,可能引起原有疾病的复发或“反跳”,甚至发生意外,严重者可致死亡。那么,有哪些药物在服用过程中不宜骤然停药呢?本期的用药科普中,临床药师就为大家来解答这些疑惑。 

    1、降压药  血压降至正常后突然停药,血压可在短时间内大幅度上升,甚至超过治疗前的水平,出现头晕、头痛、视力模糊等高血压危象症状。

    2、降糖药  突然中断降糖药,可使病人的血糖骤升,甚至出现酮症酸中毒昏迷。

    3、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如泼尼松、地塞米松等,长期服药突然停药或者减量过快时,可使病情出现“反跳”现象,如若发生感染、创伤、出血等,将诱发肾上腺危象,甚至发生意外导致死亡。

    4、抗乙肝病毒药物  慢性乙肝患者在服用核苷类药物(如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替比夫定等)抗乙肝病毒治疗时,要遵守长期服用的原则。在服药过程中如果突然停药,可能发生肝脏疾病的急性加重,甚至发生肝功能衰竭。因此,服用此类药物的患者,一定不能擅自停药,要定期进行医学监护,无论是选择药物、更改治疗方案还是停药都应在专科医生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

    5、抗结核药物  结核病的治疗也需要较长时程的联合化疗,即使是目前公认的短程化疗也需要6个月的疗程,中途不得随意停药。这类药物应该遵循“联合、规律、全程、适量”的用药原则,以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耐药性的产生,从而降低复发。不规范的抗结核治疗可致耐药结核和全身播散型结核,给治疗带来困难。

    6、精神类药物  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包括镇静催眠药物)也不能擅自骤然停用,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逐渐减量、停药或更改治疗方案。

小贴士:

    合理停药也是合理用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服用的药物是否能直接停服,应遵从医嘱,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减量或停服;在需要更换药物时,应采取逐渐过渡的方法,先在原药基础上加用新药,逐渐将原药减量以至停用。避免直接骤然停药,以免产生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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