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5日,西安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曲江宾馆三楼多功能三厅召开了2018年西安市三级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培训会。会议总结了2018年上半年(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11日)西安市各三级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工作情况并提出下半年的工作要求。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明确指出: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要进行监测和报告。
我院作为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用药品种多,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近几年我院对该项工作也非常重视,实施了很多措施来促进药品不良反应(ADR)工作的开展,在全院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上报总例数及上报质量逐年升高,多次受到省、市药监部门的表彰。
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11日,我院共上报ADR 76例,其中上报新的ADR 5例,严重ADR 18例,新的+严重的ADR占总上报例数的30.3%,达到陕西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各个医疗机构的要求(20%)。近几年,市ADR中心反复强调严重ADR的上报的重要性,严重ADR的上报数量反映ADR监测质量,此次我院上报的严重ADR例数在西安市三级医疗机构中排名第一。药剂科一贯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对每1例严重ADR均逐例整理成“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并发布至“院内网——药品专栏”项;内容包括不良反应过程、分析及给医护人员的建议等。临床药师在平时查房工作中积极宣教,协助医护人员发现、判断、处理及上报ADR,对于上报的每1例ADR,均予以甄别,保证ADR上报的质量。我院还在院内网上开辟了药品专栏,供药剂科及时发布院内及国家ADR信息通报等相关知识,以便全院医护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我院及国内ADR最新动态,为临床安全用药提供依据。
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是提高安全用药水平、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药剂科将秉承高新医院“以病人为中心” 、“珍惜每一次服务,一次做好”的服务理念,继续努力,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为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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