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西安高新医院官方网站!

西安高新医院

急诊、急救电话:88330120 导医台电话:88330116 行风建设、服务态度:88335155
医疗质量:88332281 护理质量:88332121 医疗收费:88330130
体检咨询:88330230 门诊咨询:88335088 国际部门诊:88330088 儿童保健:88330132
服务热线:029-96999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88333222
当前位置首页 > 临床科室 > 重症医学科 > 科室动态
28 10.2019

妊娠糖尿病的生产方式如何选择?

来源: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   点击:3107     打印

 

妊娠糖尿病的生产方式如何选择?

24年临床经验的内分泌科主任告诉你!

妊娠糖尿病患者是否能够顺产?

哪些患者需要剖宫产?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困惑?

 

 

根据指南建议的分娩时机的选择如下:

 

1. 饮食和运动血糖能控制的妊娠糖尿病,不应该在39周前生产;

2. 药物治疗的妊娠糖尿病,终止妊娠可以在39

3. 更早终止妊娠的指征:

血糖控制不满意,伴血管病变、合并重度妊娠高血压疾病、严重感染、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

 

指南建议分娩方式应该这样选择:

 

1. 糖尿病本身并不是剖宫产的绝对指征;

2. 剖宫产的指征:

巨大胎儿、胎盘功能不良、胎位异常或其他产科指征者,应行剖宫产;

对于糖尿病病程大于10年,伴有视网膜病变及肾功能损害、重度子痫前期、有死胎、死产史的孕妇,应放宽剖宫产指征。

 

 

医院简介| 医保专区| 健康体检专区| 公益救助专区 联系我们

急诊、急救电话:88330120 导医台电话:88330116 行风建设、服务态度:88335155
医疗质量:88332281 护理质量:88332121 医疗收费:88330130
体检咨询:88330230 门诊咨询:88335088 国际部门诊:88330088 儿童保健:88330132
服务热线:029-96999
Copyright @ 2018  西安高新医院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陕卫网审[2010]第0081号  陕ICP备13001315号-1
ICP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XA10860S;XA10857S  地址:西安市团结南路16号
管理员信箱:webmaster@gxyy.cn  西公网安备61019002000059号  技术支持:动力无限

西安工商
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平台
微信订阅号微信订阅号
互联网医院公众号互联网医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