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初步筛查六大类畸形: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检查内容包括:
(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
(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①胎儿头颅:观察颅骨强回声环,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颅后窝池;②胎儿心脏:显示并观察四腔心切面;③胎儿脊柱: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做脊柱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④胎儿腹部: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⑤胎儿四肢:显示一侧股骨并测量股骨长度。
(6)胎儿附属物: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②羊水量:测量羊水最大深度。
(7)孕妇子宫:主要观察宫颈内口;如孕妇提供子宫肌瘤病史,在许可情况下,评估子宫肌瘤位置及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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