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全市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2020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为了便于市民顺利缴费,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税务局等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梳理归纳了2020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政策、缴纳方式、办理流程等方面的小常识,供市民群众参考。
参保范围:
这些人群可缴费
记者了解到,可参与2020年度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对象,是具有西安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西安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具体来看,新生儿出生当年以自然人身份随母进行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次年起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非我市城乡户籍的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和户籍地参保凭证(12 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城乡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政策:
不同情况有区分
据悉,2020年度,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均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按每人250元缴费;此次缴费工作还积极落实了贫困人口资助参保政策,明确规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2014年、2015年已脱贫户)、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个人缴费按每人60元执行。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及贫困重度残疾人无需个人缴费。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2014年、2015年已脱贫户)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记者了解到,2020 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原则上为 2019年 11 月 1 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按每人250元缴费(财政补贴人员按每人60元缴费),即可享受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相关医保待遇。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底,也按每人250元缴费(财政补贴人员按每人60元缴费),从缴纳次日起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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