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总则
- (一)目的
- 为使医院员工更好地遵守医院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准则
- (二)适用范围
- 本医院所属所有职工、实习学生及来院进修人员,均须遵守本准则
- (三)权责单位
-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 (2)主管院领导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第二条仪容仪表规定
- (一)基本仪容仪表规定
- (1)仪容仪表端庄大方,言行举止优雅得体。
- (2)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由医院统一制作的工作牌上岗,工作牌应端正戴于左胸上。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服必须干净、整洁(特殊工作人员如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时除外)。
- (3)女士头发不宜长过肩部,长头发应盘起来。男士头发应在衣领上,鬓角不能盖耳部。男女员工上班均应保持头发清洁整齐。
- (4)男员工不得穿背心、短裤,上衣扣子不得解开超过(含)两个,女员工不得穿着过于裸露的衣服。
- (5)女员工不得涂指甲油。所有员工不得留长指甲,且需保持卫生。
- (二)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 1. 上班应保持以下基本要求:
- (1)形象:仪容端庄,热情大方。
- (2)谈吐:文明用语。
- 2. 行走时不能嬉笑打闹,勾肩搭背。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开关门轻。
- 3. 语言要文明、礼貌、准确,恰当运用五句十字,即“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 4. 不讲粗话,不在病区说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在病区大声叫喊,不用手指着别人说话。接听电话礼貌用语,禁说“不知道”。
- 5. 在工作区域行走,员工应沿右侧行走。工作人员在走廊、乘电梯遇到患者时,应主动让路,让患者先行。
- 6. 工作人员见面时应互相点头问好。
- 7. 导医、护士所有工作人员当发现患者有困难时要主动帮助,患者有疑惑时,应主动上前询问解决。
- 8. 在护士站见到站立或有问题询问的客人,应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除抢救患者),起立问好,面带微笑说普通话,主动热情为客人服务。
- 9. 上班期间不打私人电话。尤其是护士在做治疗、医生在做手术、诊疗时,不允许打手机。如确有急事需打电话应到僻静地方快速打完,不能当着患者面打电话。
- 10. 危重患者、手术患者等做检查时必须有医务人员陪伴,为患者提供主动服务。特别是急诊科、手术科室等。
- 11.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办事要讲究效率,不推诿,不扯皮。对机关办事的职工要真诚相待,热情为临床第一线服务。
- 12. 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严禁吸烟。
- 13. 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文明用餐。
- 14. 每天工作完毕后,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卫生保养工作。
- 15. 爱护公物,力求节约,养成人走关电、关水的习惯。
- 16. 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行。
- 17. 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和谐相处,不损人利己,不讽刺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以外事情议论他人。
- 18. 严禁拉帮结伙,滥用权力;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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