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下午,西安高新医院保障楼五楼多功能厅内座无虚席,这是医院为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精心安排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司法鉴定专题讲座。
此次讲座特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王连生 副主任主讲。王主任向医护人员介绍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特征、鉴定概况和鉴定机构,对《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后鉴定类型发生的变化进行了比对,用图表分析了西安医学会对495件案件审查鉴定的结果;重点讲解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医方败诉的主要原因。从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机构举证问题、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合法性怀疑四方面,结合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阐述,强调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要求医护人员必须尽到告知义务,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医疗同意权,从而避免风险。最后,着重强调病历材料书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因为病历材料是评价医疗质量的依据,是医院证明自己在诊疗活动中有无过错的重要依据,是医疗纠纷争议中非常重要的证据。
此次讲座使医护人员对医疗损害鉴定中涉及的各类问题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对医护人员开展工作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为改善医患关系、避免医疗风险、杜绝医疗过错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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