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院领导及集团督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提升医疗服务各项工作。
- 二、全面负责医院提升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 三、负责制定提升医疗服务规章制度、实施方案、推行规划、实施细则、检查验收及评分标准,建立提升医疗服务管理长效机制。
- 四、负责督促各科室、部门建立健全提升医疗服务组织体系,保证提升医疗服务工作责任明确、实施有效,落实到位。
- 五、督导协助各部门、各科室贯彻落实提升医疗服务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提升医疗服务规范,并监督落实;协调推进提升医疗服务工作。
- 六、定期组织召开提升医疗服务督导组及联络员会议,协调解决提升医疗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 七、负责起草和下发提升医疗服务的相关文件,推进提升医疗服务工作,提升医疗服务的宣传推广、教育培训与经验交流工作;
- 八、组织提升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对各科室、部门开展提升医疗服务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通报,提出整改意见,追踪改进效果。
- 九、定期表彰和奖励在提升医疗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十、负责提升医疗服务宣传活动的发起与组织,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 十一、负责提升医疗服务工作进度推进与改进效果评价。
- 十二、负责提升医疗服务工作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