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肥胖孕妇的几点建议:
1.在第 1 次产前检查时就应该计算 BMI,并根据美国国家医学院(IOM)关于妊娠期体重增加的建议,给予饮食和运动方面的咨询。
2.皮下引流会增加产后剖宫产伤口并发症的风险,不应常规使用。
3.临床医生应鼓励以改善饮食和锻炼为重点的行为干预,因为事实证明,与仅注重锻炼的方案相比,其可改善结局。
基于有限或不一致的科学证据的建议:
① 由于肥胖妇女即使在怀孕前进行少许的减肥也可能改善妊娠结局,因此应该鼓励在怀孕前进行减肥。
② 肥胖妇女在实施剖宫产前应允许有个更长的第一产程。
③ 建议在剖宫产前使用机械性血栓预防,如果可能,剖宫产后也应继续使用。
④ 对于 III 度肥胖的剖宫产后妇女,预防静脉血栓栓塞的药物剂量应基于体重,而不是基于 BMI 进行分层管理。
⑤ 应为所有肥胖妇女提供并转诊进行行为咨询干预,重点是改善健康饮食和锻炼,以便在再次怀孕前实现更健康的体重。
主要基于共识和专家的建议:
应告知肥胖妇女超声在识别结构性异常方面的局限性。
应基于危险因素,包括母亲 BMI≥30、已知的糖代谢受损,或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在妊娠早期进行糖耐量异常的筛查(妊娠期糖尿病或显性糖尿病)。
对于孕前 BMI 为 35.0-39.9 的孕妇,应从孕 37 周开始进行每周 1 次的胎儿监护。对于孕前 BMI ≥40 的孕妇,应从孕 34 周开始进行每周 1 次的胎儿监护。
患有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OSA)的肥胖孕妇应考虑进行麻醉服务咨询,因为她们有更高的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和猝死风险。
综上所述,肥胖不仅严重地影响着女性健康,而且给妊娠也带来了很大的风险。肥胖对妊娠的影响不仅涉及孕妇及胎儿,而且在产前、产中及产后均有深远的影响。妊娠期肥胖的管理最好应从怀孕前开始,妊娠期体重的管理需要多学科的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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