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物在发挥其治疗作用的同时,也可能对身体造成其他伤害。肝脏是人体最重要的代谢器官,多数药物要经过肝脏的代谢转化,才能灭活或发挥药效,与此同时,也可能给肝脏带来一定的损伤,也就是“药物性肝损伤”。
常见致药物性肝损伤的口服药物有哪些?
1、解热镇痛药物
常见解热镇痛药如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阿司匹林、吲哚美辛等均有可能引起药物性肝损伤。尤其在使用一些复方感冒药时,请您注意其中的成分,避免因重复应用某种成分而增加药物摄入量。
2、抗微生物药物
常见的有抗结核药物中的异烟肼、利福平,抗真菌药物中的氟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抗细菌药物中的氯霉素、依托红霉素、琥乙红霉素、磺胺类等。
3、他汀类药物
如洛伐他汀、辛伐他汀、氟伐他汀、阿托伐他汀等。
4、抗癫痫/惊厥药物
苯妥英钠、丙戊酸钠、卡马西平等。
5、抗肿瘤药物
几乎所有的抗肿瘤药物都可能引起肝损伤,如硫唑嘌呤、甲氨蝶呤等。
6、抗精神病药物
如氯丙嗪、氟哌啶醇、地西泮、度洛西汀等。
7、抗甲状腺药物
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
8、降糖药
格列喹酮、格列吡嗪
9、中药
雷公藤多苷、土三七、何首乌、癃必舒等。
如何规避严重药物性肝损伤呢?
1、如果条件允许,可先检测肝功能,了解自己的肝脏情况。
2、用药须在有经验的医生或药师指导下进行,告知肝功能情况,切勿擅自服药。
3、用药前仔细阅读说明书,了解药物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疗程、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信息,做到合理用药,避免重复用药、随意加大剂量或者延长疗程。
4、尽可能减少同时用药品种数。
5、如必须服用已知有肝毒性的药物或长期服用某种药物,需遵医嘱定期监测肝功能,一旦出现肝功能异常或者出现乏力、食欲减退、皮肤黄染、肝区胀痛及其他消化道不适症状时,应先停药并立即复诊,与治疗原发病的医生沟通是否需要变更原治疗方案,并到专业的肝病科就诊,给予相应的保肝治疗。
药物引起的轻度肝功能损伤,一般在停药后肝功能可逐渐恢复,但一旦发生重度肝功能损害,则预后一般较差,尤其是本身有肝炎病史、长期饮酒致酒精性肝病、老年、儿童等患者,服药时更需注意,尽量避免使用肝毒性药物,若必须服用,应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并严格定期监测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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