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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营养膳食原则

1 自妊娠第4个月起,保证充足的能量
2 妊娠后期保持体重的正常增长
3 增加鱼、肉、蛋、奶、海产品的摄入

妊娠是一个复杂的生理过程,孕妇在妊娠期间需进行一系列生理调整,以适应胎儿在体内的生长发育和本身的生理变化。妊娠分为三期,每三个月为一期,怀孕头三个月为第一期,是胚胎发育的初期,此时孕妇体重增长较慢,故所需营养与非孕时近似。至第二期即第4个月起体重增长迅速,母体开始贮存脂肪及部分蛋白质,此时胎儿、胎盘、羊水、子宫、乳房、血容量等都迅速增长。第二期增加体重约4-5千克,第三期约增加5千克,总体重增加约12千克。为此,在怀孕第4个月起必须增加能量和各种营养素,以满足合成代谢的需要。我国推荐膳食营养素供给量中规定孕中期能量每日增加200千卡,蛋白质4-6个月时增加15克,7-9个月时增加25克,钙增加至1500毫克,铁增加至28毫克,其他营养素如碘、锌、维生素A、D、E、B1、B2、C等也都相应增加。膳食中应增加鱼、肉、蛋等富含优质蛋白质的动物性食物,含钙丰富的奶类,含无机盐和维生素丰富的蔬菜、水果等。蔬菜、水果还富含膳食纤维,可促进肠蠕动, 防止孕妇便秘。孕妇应以正常妊娠体重增长的规律合理调整膳食,并做些有益的体力活动。孕期营养低下使孕妇机体组织器官增长缓慢,营养物质贮存不良,胎儿的生长发育延缓,早产儿发生率增高。但孕妇体重增长过度、营养过剩对母亲和胎儿也不利,一则易出现巨大儿,增加难产的危险性;二则孕妇体内可能有大量水贮留和易发生糖尿病、慢性高血压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怀孕期间,胎儿通过脐带从母亲的血液中获得养料和氧份;而产后,母亲的乳汁又是孩子最好、最适合的食物。因些,妈妈的饮食营养对孩子来说非常重要。

孕妇、乳母总的营养原则与一般人相同,即平衡、合理。
平衡:指食物荤素搭配,粗细粮结合,饥饱适度,不偏食、挑食,品种多样化。
合理:指是根据个体情况决定品种与数量:孕前较消瘦的人,孕后可适当增加饮食量,而孕前超重甚至肥胖的人,怀孕以后就要注意少吃甜食、油腻等易长胖的食物,孕后还在上班,每天活动量较大者,摄食量稍多没关系,而休息在家不活动的,如吃得过多就不好;过敏体质的,对引起自身敏感的食物最好能避免;胃肠功能较弱的人不能一次吃太多油腻的东西。

为防止产后肥胖,应注意以下几点:

1 食物品种多样化,适量进食,不要吃太多糖类和油脂,注意新鲜蔬菜尤其是绿叶菜的摄入。

2 产后尽早下床活动,顺产在产后第一天就可开始,并可作些轻家务,一般以不过份疲劳为度。

3 坚持母乳喂养,哺乳是相当大的体力消耗,而且乳汁中的高蛋白、高脂肪可帮助母体减少多余的能量和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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