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成立新农合疗质量监控办公室,每季度对新农合疗住院病员住院质量进行考核,并与相关科室挂钩。
2、建立农合病员意见箱及投诉点,及时了解并解决治疗过程中所遇问题。
3、新农合疗办每周检查一次,内容包括:证实病员农合身份、检查农合病员诊疗情况、征求农合病员意见等。每季度召开农合病员座
谈会,并出一期宣传合疗政策专刊。
4、如病情需要或家属申请,新农合疗办将积极协调相关医院技术支持,保证病员得到高水平的治疗。
5、要求严格掌握检查指征、实行同级医院检查互认制度。CT、MRI、彩超等对农合患者的大型仪器检查年度阳性率不低于75%。
6、陕西省新农合疗办规定:药品使用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05年版]》、年度内在本院住院的所有合农患者平
均住院药品费用不得超过所有农合患者住院总费用的38%。年度内在本院住院的所有农合患者自费药品费用不得超过住院药品总费用的10%。7、西安市新农合疗办规定:三级医院农合患者住院药品费用不得超住院总费用的35%。单个农合患者自费药品费用不得超过农合患者住院药品总费用的5%。超过5%-10%的自费药品费用由定点医院与农合患者各负担50%。
8、住院时间控制在卫生部规定的住院天数內。
9、农合患者出院后,要将其住院病历的全部资料复印件和费用清单在5个工作日内以挂号邮寄患者所在地(区、县)新农合疗办(新农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10、接收患者所在地(区、县)新农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的调查与咨询。